江南APP平台我县今日宣判涉及此次民间金融风险的首例案件
发布时间:2023-09-24
 江南APP平台我县今日宣判涉及此次民间金融风险的首例案件洞头网讯(记者 郑芯芯)今天,洞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受此次民间金融风波影响而被依法逮捕的邵海容一案。被告人邵海容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209740元,返还被害人。  被告人邵海容,女,1981年12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无业,户籍为

  江南APP平台我县今日宣判涉及此次民间金融风险的首例案件洞头网讯(记者 郑芯芯)今天,洞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受此次民间金融风波影响而被依法逮捕的邵海容一案。被告人邵海容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209740元,返还被害人。

  被告人邵海容,女,1981年12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无业,户籍为洞头县北岙街道江南APP平台。被告人邵海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于今年1月10日被洞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洞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今年2月13日被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5月至2013年7月期间,被告人邵海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县非法组织1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所谓“经济互助会”11个,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吸引130余名不特定民众参会,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971760元。

  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人邵海容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仍非法组织3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所谓“经济互助会”6个,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吸引30余名不特定民众参会,骗取集资款人民币1668280元,用于支付购房款、购车款以及会钱。

  根据该案被告人邵海容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邵海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集资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邵海容退赔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209740元,返还被害人。

  据了解,这是我县首例公开审理的民间金融风险的案例,法院对于该案的审理全过程向群众公开。庭审现场,很多群众前来旁听庭审内容。“今天听了对邵海容的审判深受启发江南APP平台,原来因为呈会问题会判刑这么严重。”庭审现场,在旁听席上的群众张女士认为,这次的事情既给了那些游手好闲、企图不劳而获并又挥霍无度的人起到了警示作用,违法犯罪行为最终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醒每位公民都要依法守法,勤劳致富,诚实守信。

  洞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华在接受采访时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20万元以上或人员30人以上就构成犯罪,如果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人员达100人以上的,最高刑可以判到10年有期徒刑。司法解释还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以集资罪定罪处罚;个人进行集资,数额较大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可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100元万以上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黄明华说江南APP平台,当前很多“会主”转移财产、隐匿财产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公安机关已经进行全面排查,一旦被查实,对这些不法分子将予以严厉打击。此外,对于明知是犯罪所得,仍然予以窝藏、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犯罪的,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初,民间金融风险爆发后,洞头县委县政府坚持“政府引导、自清自理、打击非法、维护稳定”16字方针,稳妥有序推进风险处置工作,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和金融总体形势稳定。同时,坚持“以打促稳、以打促清”的工作思路,设立专案组,对情形恶劣的、民愤极大的各类典型案件进行严厉打击。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把债务的清偿比例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已经打击非法参与者42人,其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人、集资1人、洗钱罪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人、非法拘禁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