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APP平台企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3-11-23
 江南APP平台企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促进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上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XX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科学辨识安全风险加快推进企业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江南APP平台企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促进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上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XX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科学辨识安全风险加快推进企业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形成《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

  《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经××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于201×年××月××日起实施,望各部门、车间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遵照执行。

  为加强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企业绩效评估指标内容转化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3.1成立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风险控制和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其职责。

  3.2隐患发生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安环部对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安环部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报告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产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隐患排查;各部门(专业)负责人根据其岗位职责,每周对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

  4.3.2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4.3.3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定期、日常隐患排查,并根据需要制定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4.3.4公司员工有隐患排查和上报的义务,在日常的工作中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4.3.5公司各部门、专业、班组人员要按照风险辨识的结果制定的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上报上级部门或信息系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环部,安环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隐患治理方案。公司没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4.4.3各部门(车间)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4.4安环部是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跟踪督办部门,督促有关的隐患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有关责任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安环部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5.1公司应配备专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保存至少两年以上。信息档案内容应全面,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实行全员查报隐患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落实查报员制度,发现隐患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将制定的风险防控清单发放到各个层级,各层级严格对照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要每天登录信息系统,及时对上报的隐患进行检查确认,及时了解信息系统内的文件要求,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对于限期整改的隐患要下发整改通知单,告知安全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消除隐患并在信息系统上填写整改回复单,经系统管理员检查确认后归档处理,形成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录入信息系统,配合相关部门核查,整改结束后立即报告行业安全监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案,更新内容并及时录入系统。

  公司各级人员要明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的个人,公司将按照公司有关考评方法进行考核。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负全面责任。

  2、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等有关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决定、通知精神,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制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3、根据本企业实际,负责制定本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企业有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

  4、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主持召开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会议,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应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

  6、经常性地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立即处理解决;难以立即解决的,组织进行研究,限期整改,并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同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7、组织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定期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企业实际,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本企业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救援预案。

  9、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迅速向上级安监主管有关部门报告。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综合协调工作。

  3、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总经理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12、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协调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对潜在的事故隐患,要从技术管理角度,超前预测,组织诊断,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负责本公司食堂、门卫、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做好本部门的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协助公司领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转交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做好公司安全会议(活动)记录,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2、在副总经理领导下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和对公司所属专业(部门)的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对公司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公司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隐患提出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意见。

  10、检查公司各单位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照清单内容和检查频次进行上报,定期抽查各单位检查落实情况。

  16、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告知,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和要求。

  18、负责对客户进行有关本公司规定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管理,监督和检举相关方在厂区内进行违章、违规作业,定期对相关方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安环部。

  4、协助公司领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转交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

  1、负责本公司运输、购买原料及相关人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做好本部门的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

  3、协助公司领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转交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参加公司安全会议。

  2、协助公司领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转交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参加公司安全会议。

  协助安环部部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的宣传及传达,扎实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坚定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确保顺利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积极参与本专业及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并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定期上报本专业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江南APP

  2、负责落实专业特殊作业施工时的安全措施,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及时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坚决制止各类违章,对于不进行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初期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并督促专业相关人员落实措施及时整改。

  6、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告知,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和要求。

  8、负责对客户进行有关本公司规定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管理,监督和检举相关方在厂区内进行违章、违规作业,定期对相关方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安环部。

  ①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需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参加每周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

  ①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人员,交待安全要点,检查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具的佩带情况,准确及时地统计班组成员完成任务等情况。

  ②时时处处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发现职工休息不好情绪差以及酒后上岗要立即阻止。全面负责职工工作中现场安全。

  ③设备管理要坚持八字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坚持日、周、月检制,专人负责,按时参加周检、月检。

  1、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直接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作业是遵章守纪,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不形成事故隐患。

  为加强公司安全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4事故隐患由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并建立接报信息的登记、拟办、批办、转办、催办、办结、建档等台账。

  5.2安环部应当受理报告和举报,奖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对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上报事故隐患或隐瞒事故隐患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处罚。

  8.1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上报事故隐患、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可给予物质奖励。

  8.4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隐患排查的个人和部门进行物质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责任

  对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事故报告、举报奖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原则对发现人或举报人进行奖励:

  (2)对及时发现、报告、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的,奖励标准为每项50-100元;

  (1)对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控制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上报事故隐患或隐瞒事故隐患或在主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给予处罚。

  1)未按规定的周期及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排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每项50-100元;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者,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治理不认真的,处罚相关责任人和部门为500-1000元,若因隐报、瞒报导致事故发生或造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人与责任部门的责任。

  (2)系统管理人员未及时登陆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进行风险检查结果的确认,给予系统管理人和安环部负责人100-500元的罚款。

  (3)对重大隐患瞒报的部门(专业)或个人给予批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4)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保证安全,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为加强公司事故隐患监督和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江南APP,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4.1一般事故隐患:隐患发生部门(专业)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环部汇报,安环部应当将事故隐患汇总后及时下发各部门(车间)。

  4.2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书面向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公司进行公告公示。

  5.1事故隐患通告:主要分为电话、口头传达和书面告知。主要通告的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及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及紧急程度。

  5.2公告栏:企业应在厂区门口设立隐患排查情况公告栏,及时对每次隐患排查情况及每月全公司隐患汇总台账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照片、可能导致的后果、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的等。

  5.4公告公示牌:重大事故隐患应在厂区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公示牌,公示企业重大隐患名称、部位可能波及范围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6.1隐患发生部门(车间)对发现的隐患故意隐瞒不报,扣除每月部门(车间)安全绩效奖,如果事故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

  为加强公司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数额大于当期计划使用资金的,公司应从生产成本中及时补充,保证足额使用。

  财务处优先列支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资金,隐患发生部门(专业)立即根据使用计划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公司专职安全员应建立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台账,台账内容包括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数额、支付情况、使用内容等条款。

  5.1各责任人不能保证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及时提取、申报、使用,导致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应承担相应的职责,导致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建立生产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风险控制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应结合公司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组。明确此项工作开展的主责部门(牵头、督导及考核)、责任部门及相关参与部门,应履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效果验证与更新中应承担的职责。并将职责分工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在全面开展风险辨识之前,依据企业实际,依据企业的行业特点、规模及人员风险辨识能力,确定工艺、设备、作业环境、人员采用的风险辨识方法。按照先骨干后员工的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分层级、分层次的风险辨识与评价方法培训,达到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工作,提高全员风险辨识与评价能力。

  风险辨识是企业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的前提,也是安全管理的必要手段,在现场的生产过程中,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很多。企业各部门、专业、班组、岗位要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这几个方面开展风险辨识,在风险辨识过程中,要对风险点进行分析,确定其危害因素,并根据各区域、场所的风险点制定有效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便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企业完成风险辨识工作后,将识别出的风险点纳入系统,形成企业自己的风险点源库。风险点库主要包括:风险点名称、危害因素、防控要求。

  企业建立风险点源库后江南APP,需要根据风险点源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厂、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风险清单。每一层级的清单中的风险点、检查周期、检查频次均需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要对风险防控进行跟踪验证,定期进行风险辨识,摄取新的风险信息,对产生新的风险危害进行补充评价,对原有风险评价中的措施进行修订、更新。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法定义务,也是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充分应用,针对每个危险源应采取的控制措施进行排查,才能真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系统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各层级要对照制定的风险防控清单进行隐患排查,按风险点及时将隐患信息上报到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公司应将排查出的主要事故隐患进行公示,并形成《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项目公示牌》。

  每次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对存在问题的检查信息需要进行隐患整改操作,并登记隐患的整改情况。安环部要尽快下发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隐患整改记录单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需要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填报,安环部对整改结果复查,并登记隐患的复查信息。

  对检查合格的隐患管理人员经确认后进行归档处理,对整改符合要求的事故隐患,系统将自动归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事故隐患需要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确认隐患消除为止。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环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二)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环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三)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环部、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六)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专业,凡专业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八)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安全咨询机构创始人 安全生产知识普及 注册安全工程师沟通交流 你必须知道的安全生产知识 记录和分享安全生产有用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