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APP官方网站《中国金融》|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的中国特色
发布时间:2023-10-21
 江南APP官方网站《中国金融》|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的中国特色导读: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际知名自贸港相比,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且在实践探索中体现了制度创新的突出特点  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金融开放既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海南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促进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的重要支撑,更是对标国际高标准规

  江南APP官方网站《中国金融》|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的中国特色导读: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际知名自贸港相比,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且在实践探索中体现了制度创新的突出特点

  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金融开放既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海南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促进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的重要支撑,更是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领域。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际知名自贸港相比,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且在实践探索中体现了制度创新的突出特点。

  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的战略意义,不仅仅在于金融开放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的基础支撑,还在于海南自贸港在我国资本项目开放、金融服务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金融开放主要领域中的试验田作用,在于打造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新支点。

  1993年我国提出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长远目标,1996年12月我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在多个五年规划和重要政策中均提出逐步实现或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近十年来,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沪深港通、债券通等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开通,以及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开放试点经验的推广,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提供了实体经济基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了“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的任务,更清晰地提出了“2035年前最终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的目标,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第一次有具体时间节点的目标。

  在后工业化时代,服务贸易在贸易中的比重持续上升,数字化浪潮的到来进一步助推了这个趋势。金融服务是服务贸易开放的重点和难点。截至2023年6月,在我国签署的全部20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和参加的具有多边性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金融服务业开放均采取正面清单承诺方式,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601099)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自贸协定采取的是负面清单承诺方式。根据RCEP规定,我国需要在协定生效后3年内提交负面清单谈判文本,6年转为负面清单承诺方式。我国也已经申请加入CPTPP,需要按照负面清单承诺方式进行谈判。当前,我国仅针对海南自贸港出台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其中金融业有17条特别管理措施。海南自贸港承担着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开放先行先试的责任,为我国在高标准自贸协定的负面清单谈判中提供实践探索经验。

  人民币国际化战略2009年启动至今,14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与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货币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离岸人民币市场存款规模仍然偏低,市场流动性有待提高,投资产品供给有待丰富,与境内市场如何在有效防控风险下增强双向流动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允许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授权,为海南打造离岸人民币市场奠定了基础。

  中国是全球化的坚定支持者,实施十年来,“一带一路”倡议日益得到国际认同,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已经形成了一批扎根海外经营的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资产和资金规模日益增长。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制裁、封锁、打压的新形势下,需要统筹发展与安全,为中资跨国公司的海外资金提供既安全可靠又能自由跨境流动的金融服务环境。海南自贸港基于高度开放的市场环境、优惠的税收安排(尤其是境外投资所得免征所得税),明确了“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定位,提出打造中国企业走向国际、海外企业进入中国“两个总部基地”,这些都迫切需要金融服务的跟进支持。

  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等知名自贸港都是国际金融中心,但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是在一个较低的起点上起步的,金融市场规模小、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业态种类少,也没有打造金融中心的发展目标。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的中国特色在于立足海南发展实际、立足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打造一个既具有在岸性质又具有离岸性质的金融市场,创造出一块在中国境内同时又与国际金融市场高度融合的市场新空间,以制度创新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金融开放的中国特色必须立足于海南自贸港的制度创新。《总体方案》明确了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后,在货物贸易上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一线”指海南与境外之间,“二线”指海南与国内其他省(区)之间。除了禁止或限制类商品之外,货物从境外跨“一线”进入海南不征收进口关税,只有从海南跨“二线”进入国内其他省(区)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货物从国内其他省(区)跨“二线”进入海南按照国内流通管理,从海南跨“一线”往境外才按出口管理;“零关税”货物在岛内免于海关常规监管。在这种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的制度设计下,海南既是“境内关外”,境外货物可以“零关税”进入海南;也是“境内关内”,仍然是国内大市场的一部分江南APP,国内其他省(区)货物可以自由进入海南,因而同时具有了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双重性质,这是海南自贸港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大制度创新。

  海南自贸港具有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双重性质的市场特点,意味着海南同时存在离岸和在岸两种性质的资金。海南既要实现离岸资金进出海南自由便利,也要保持目前在岸资金与国内其他省(区)往来流动自由便利,还要确保离岸资金不会对境内金融市场形成冲击,需要以不同的账户体系来分别核算不同性质的资金。《总体方案》提出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即以境内账户核算具有在岸性质的资金,以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核算具有离岸性质的资金,前者对内地的流动和后者对境外的流动自由,两者之间的流动按照跨境交易规定进行管理。依托两个账户分别形成具有在岸性质和离岸性质的金融市场。资金“电子围网”的账户设计,与海南自贸港货物贸易海关监管安排相匹配,体现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与全球自贸港或者自贸园区相比,这是海南独有的制度创新,具有中国特色。

  当今的国际金融市场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其表层特征是美元、欧元、英镑等成为主要国际货币,纽约和伦敦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其底层则是以普通法系为基础的金融法律体系。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等自贸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其沿用(如中国香港、新加坡)或复制(如迪拜)的是以普通法系为基础的金融法律体系。海南自贸港要创造性地贯彻党的二十大“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要求,打造具有离岸性质、深度融入国际的金融市场,推动基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金融开放,一方面既要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以完善自身的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更要吸引境外投资者、交易者进入海南,基于中国的金融监管规则和金融法律制度开展各类金融交易,让他们更好地了解、熟悉中国的金融规则和法律,逐步扩大中国金融制度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海南自贸港的金融政策制度体系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的金融政策或授权,2021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江南APP、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及海南自贸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中关于金融业的内容等构成,主要包括跨境资金流动、金融市场建设、金融机构引进、金融产品创新、对标国际规则、金融科技应用、金融风险防控七个方面。

  自2020年6月《总体方案》发布3年多来,虽然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仍在准备阶段,“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市场环境尚未建立,但是多项金融政策已经逐步落地,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开放效应日益显现。

  随着多项外汇和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政策措施的落地,2022年,海南跨境收支624亿美元,人民币跨境收付额1456亿元,自由贸易(FT)账户收支折合人民币2562亿元,分别比《总体方案》公布前的2019年增长1.22倍、4.82倍、17.6倍,分别同比增长41.5%、160.6%、64%。2023年上半年,上述三个指标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分别同比增长41.5%、87.5%、88.5%。

  自《总体方案》发布至2023年6月,广发银行海口分行、汇丰银行海口分行先后开业,新增9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海南首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5家保险机构入驻海南。截至2023年6月末,在海南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633家,全国排名第8;管理基金4264只,管理基金规模2486亿元。海南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先后设立,海南国际清算所揭牌。

  自由贸易(FT)全功能跨境双向资金池、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先后落地。截至2023年3月末,落地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91只,首只QFLP余额管理基金落地,已登记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企业11家江南APP。海南自贸港首单乡村振兴私募债、首单欧元债券、首单专项公司债、首单离岸人民币债券先后发行。首单交易场所非居民交易、首单碳排放权跨境交易先后落地。

  2023年6月末,海南存、余额分别为13054亿元和11658亿元,较2020年6月末分别增长29.2%和15.8%;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6555亿元,较2020年6月末增长18.8%。2022年,海南金融业增加值为439亿元,较2019年增长12.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4%。

  随着海南全岛封关运作深入推进,具有突破性的金融开放政策将陆续落地,新的更大力度开放政策也将在海南开展试点。

  · 电子围网账户即将落地实现“一线日,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在现有FT账户基础上开展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在资金流动管理上遵循“一线放开、二线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账户跨二线有限渗透”的原则。电子围网账户有望在年内落地,为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构筑其坚实的金融基础设施。

  目前,海南自贸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已无金融业限制措施,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中金融业限制措施17条,是全国首个实行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方式开放的区域。在此基础上,2023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上海等5个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试点,金融领域包括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对外资机构金融服务申请120天内作出决定、个人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资金自由汇入汇出四项措施。

  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是海南自贸港独有的金融开放政策,具体而言就是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这是集合投资类金融产品第一次向境外投资者开放,扩大了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产品的范围,是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试点举措。与沪深港通、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相比,其扩展了直接进入中国市场的境外投资主体,并且境外投资者在海南实施交易,适用的是境内的金融监管规则和法律,这有利于推动金融领域的制度型开放。

  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必须依托并服务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离岸人民币债券是主要抓手之一。在当前缺乏资本市场基础的情况下,海南需要发挥政策优势,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吸引优质发行主体,探索海南自贸港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之路。2023年3月20日,中国银行发行了首单10亿元海南自贸港离岸人民币债券;9月13日,海南省政府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这些债券在中国香港发行,同时使用海南FT账户进行资金交收,拓展FT账户承接离岸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场景。■